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获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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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3日发表
1月3日,贵州省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被授予“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福泉市税务局积极响应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号召,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和州税务局工作安排,围绕税收工作职能发挥,创新思路,将民族团结进步、地区发展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以“四步走 五示范”的模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国家民委调研组及省州市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为唱响好花红民族绚歌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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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23:04: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