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着力强化自身建设适应监察体制改革
为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需要,福泉市纪委监委从加强内控建设和外部监督、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着手,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着力加强内控建设和外部监督。落实常委分工负责制,由不同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修改完善了五届市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市监察委员会委务会会议制度及机关公文、接待、车辆管理等30余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福泉市纪委”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开发布办公地点、举报投诉电话等。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今年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9件,谈话函询2件、初步核实5件、暂存待查2件;1件正在初核中,予以了结4件,诫勉谈话1件,党纪立案1件1人。 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先后组织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转隶干部及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参加了州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抽调7人到州纪委上挂学习、办案,不断提升实战能力。开办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业务讲堂”,常态化学习23期,参学人数1100余人次。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与帮扶村党支部的联谊,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 着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挂牌成立福泉市监察委员会后,从市检察院转隶10人,划转编制12个。先后完成了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改革,撤销原市纪委监察局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及33家派驻纪检组和市公安局纪委,新设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了对57个部门(单位)、国企综合监督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