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昌镇以14全面推进组级财务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组级财务管理,促进组级财务明晰度,有效推进村民小组自治管理水平,福泉市龙昌镇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以“1+4”全面推进组财村统组用管理工作。 “1”,即建立一套机制。制定《龙昌镇组财村统组用管理实施方案》,成立以镇长任以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政、纪检、民政、财政和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措施保障,民政和财政负责具体业务指导,纪检负责工作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同时,各村成立以支书或主任任组长的工作组,负责该项工作具体业务的实施,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 “4”,即严走四个程序。走群众会议商议程序。以组为单位召开群众会议,对本组的财务、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登记,推选成立本组理财小组,讨论本组财务管理使用办法等事宜,确保该项工作家喻户晓,“阳光下”运行。走管理使用公示程序。以自然村寨为单位制作“龙昌镇**村**组财务管理使用公示栏”,定期或不定期对本组财务管理使用变动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广大群众的有效监督,确保群众对本组财务管理使用情况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走村民代表审议程序。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各组的财务管理使用办法和本村的《组财村统组用管理制度》进行审议确定。走结余资金移交程序。各组在村委会的组织监督下,将结余资金移交到本组财务监督小组,由各组财务监督小组按本村《组财村统组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