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开展2018年度饲料抽样工作
为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规范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提高饲料和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养殖产品安全和群众饮食安全,10月15日,福泉市饲料工业办公室到辖区内的饲料生产厂家及饲料销售门店开展生产环节和经营环节的饲料产品样品抽样工作。 市饲料工业工作人员到大北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牛场镇、龙昌镇饲料销售门店随机开展饲料抽样工作,共抽取待检测样品8批次,其中:配合饲料2批次、浓缩饲料6批次。在抽样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抽样程序进行。按照每个品牌同一批次饲料抽样三份,每份不少于500克的标准,当场进行签封,饲料经营户保留一份,并告知保存条件及复检的权利。抽检的8个批次为:福泉大北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生长育肥猪后期配合饲料Ⅰ(天下红4号)、乳猪浓缩饲料Ⅱ(猪福900),贵阳龙凤胎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快大肉小鸡配合饲料610、猪用浓缩饲料2018,广西奥大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鲜丹A-45猪用浓缩饲料,贵州兴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乳猪浓缩饲料Ⅰ,江西金祥之科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乳猪浓缩饲料(金祥之科812),贵州泓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猪用浓缩饲料Ⅰ型。抽取的样品将由州饲料工业办汇总送至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常规成分含量检测,检测工作预计于11月底完成。抽样结果将在11月底公布,对不合格的产品将按有关程序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将移交执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