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财政局全面推进财政资金领域廉政风险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中共黔南州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黔南州财政资金领域廉政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财党〔2018〕34号)和《中共福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集中反馈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福党办发〔2018〕5号)文件要求 ,为切实抓好“财政资金”领域廉政风险专项整治,确保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集中反馈普遍性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财政局于6月19日至8月31日完成了财政资金领域廉政风险自查自纠工作。 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为促进“财政资金”领域廉政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福泉市财政资金领域廉政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推进有力。 认真梳理,全面查找。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严格按照《福泉市财政资金领域廉政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照整治重点,从制度机制风险和财政岗位职责风险两个方面开展“财政资金”领域廉政风险排查和自纠,全面查找资金管理存在的漏洞和突出问题,在自查过程中共梳理出四类问题。 边查边改,不断完善。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仔细分析其成因,对潜在的风险点进行部署防范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责任人及时整改。截止到8月31日除无法立即整改的事项外,其它已基本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