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福泉市司法局五力齐发彰显司法
近年来,福泉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和福泉工作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矛盾纠纷化解增动力 进一步健全调解机制,建立警调、诉调、访调、检调机制,调解工作与信访、治安、刑事、诉讼的无缝衔接,调解触角延伸到小区、楼栋等。健全8个乡镇、村居调解组织,在金山、马场坪街道新建小区、楼栋调解小组82个,以村民小组和集中自然村寨为单元组建调解小组800个。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福泉“112”模式,深入开展调解小组进小区、进村寨、进院落、进楼栋,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诉外,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截止2020年10月,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累计受理调处矛盾纠纷2000余件,调解成功1859件。畅通“诉调对接”流转通道,受理市人民法院委托调处的纠纷743件,调解成功322件,在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受理率、调解成功率、司法确认率三项指标均排列全省第一。 普法宣传教育添活力 以公益普法为抓手,始终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思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扎实开展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禁毒日、安全生产月、环境保护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将法治宣传融于山歌、民间小品、快板等群众文艺性活动中,以说唱、表演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以《民法典》颁布、文化下乡、文艺汇演活动等为契机,举办文艺演出、法治集中宣传300余场次。继2018年福泉市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县)市”以来,2020年9月,圆满通过州级“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各项普法工作得到省、州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 维护社会稳定强内力 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对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分类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主席特赦令,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特赦报请工作,2020年对6名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特赦。认真贯彻执行安置帮教工作“建一份档、见一次面、谈一次话、开展一次帮教活动”的“四个一”工作制度,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制度化”的要求,扎实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扶助、感化、挽救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助力“平安福泉”创建。2020年,福泉市社区矫正工作在全省专项抽查中排列第一。 公共法律服务强实力 大力开展精准援助工作,并将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易地扶贫搬迁和家庭纠纷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确保“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形成“法援扶贫、法援助残、法援济弱、法援解难”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法律援助涉案金额达186.52万元,免收案件代理费60万元。坚持“一盘棋”思想,整合普法宣传、公证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成立“福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8个乡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在81个村(居)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室,实现“市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三级有效全覆盖。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等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为群众开启“指尖上的法律服务”。2020年,福泉市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先进集体表彰。 司法为民便民聚合力 畅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规范集中接听、登记分流、***监督、结案回访等流程。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网”工作,利用“小鱼易联”云视频系统,搭建了“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和“远程人民调解”三个网络平台。在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健全人民调解员,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帮助解决劳务劳资、婚恋家庭、拆迁安置、山林水事、抚养赡养、邻里纠纷等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强化律师法律服务,不断增强化解矛盾纠纷力量,组织律师常态化开展司法为民服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020年,市司法局律师党支部被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