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组织召开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
6月7日,福泉市组织召开福泉市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工作推进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安监站负责人参加会议。副市长韦恩胜对创建工作作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福泉市是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的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单位,也是全国首批13个试点单位中唯一一个贵州的示范县(市),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将为黔南州乃至贵州省加强县域防灾减灾资源统筹和力量整合提供典型借鉴。各乡镇(街道)、部门特别是乡镇(街道)和重点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专人抓好创建工作,收集好完善创建工作的相关资料。 会议强调,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精神,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自然灾害损失,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标准和管理办法,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各乡镇(街道)、部门要相互配合,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为契机,推动福泉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标准化,打通防灾减灾救灾“最后一公里”,提升福泉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