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个体诊所实行三统一规范化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个体诊所医疗服务行为,创新从源头上整顿医疗秩序、规范依法执业的途径和办法,同时也便于群众轻松识别“黑诊所”,合理择医,3月16日下午,福泉市卫生监督局召开了个体诊所“三统一”规范化监管工作动员培训会,全市25家个体诊所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会议传达了上级部门关于个体诊所实行“三统一”规范化监管工作文件精神,详细阐述了“三统一”内容:即统一制作标牌;统一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医务人员照片、执业资质证件、卫生监督结果等;统一监管档案,包括诊所建立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档案和监督机构建立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并就如何具体实施做了详细讲解。 会议要求,全市所有个体诊所必须按标准实行“三统一”监管,今后对新审批的个体诊所在准入时将严格落实”三统一“规范化内容,对需年度校验的诊所必须达到“三统一”标准后,方予以校验。同时,该局将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与推行个体诊所“三统一”规范化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三统一”规范化监管工作落实过程中发现的无证行医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