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人社局四清力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内养老金顺利发放
为确保养老金发放工作顺利实施,福泉市人社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审核和计算统筹内发放单位、人员基本信息,做到“人员信息清、发放标准清、发放渠道清、政策解释清”。 一是认真审核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时间等;二是严格按照黔人社厅发〔2016〕17号文件计算审核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三是核准统筹内外各项目,认真区分统筹内外资金,并与市财政局作好对接;四是加强政策理解和解释能力,积极宣传文件精神,让各单位经办人员清楚文件精神实质,做好群众解疑释惑工作。 此次发放,涉及机关事业单位100家,退休人员2315人,发放统筹内金额共计88***691.19元。严格贯彻执行了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的各项政策和贵州省的各项制度,初步实现了养老金计发由“双轨制”向“单轨制”过渡,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基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