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人社局四举措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为认真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福泉市人社局通过四项举措,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合理申报补助资金。优化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流程和方式,按全年待遇领取人次合理测算资金使用情况。申报2016年中央专项补助资金3397.72万元,涉及待遇领取人数40449人。 提高基金统筹管理水平。加强与福泉市农商行的沟通,进一步提高基金活期账户资金执行优惠利率的力度,同时优化基金存款结构,提高定期存款的比例和期限。 加强信息化建设。针对目前使用的信息系统中存在的不足与需要改进的方面,及时与软件维护公司沟通联系,反馈意见,2016年以来处理问题350余条。通过不断优化,添加相应功能模块,完善操作,简化业务人员的大量机械重复的操作,使一些过程繁琐且数据量大的数据收集工作高效运行,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继续利用宣传单、宣传标语、宣传栏等传统宣传工具,以及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兴媒体工具,大规模、多层次、全覆盖地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城乡居保知识普及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重要性和优越性的认识,增强参保的积极性。同时还针对城乡居民“怕变、怕不兑现、怕不划算”的心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让城乡居民熟知参保政策的好处和作用,使其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更多的人充分享受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