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办事处建立社会消防安全户籍化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5部门《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切实加强辖区社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近日,金山办事处对辖区所有社会消防单位场所采取地毯式排查,并建立完善社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 此次排查包括辖区内沿街店面、大型酒店、宾馆、旅社、餐饮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休闲娱乐场所、购物超市、网吧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对各单位场所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排查登记归档,在工作过程中切实做到不漏一个门店、不漏一个单位场所、不漏一个隐患。 此次共排查登记了247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完善了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247户,在“户籍化”管理档案中包括每家每户的经营单位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从业人员、存在的火灾隐患等多项基本信息,通过为辖区社会消防单位场所建立“户籍化”管理档案,为我办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