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工资纠纷
11月18日,福泉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工资纠纷。 据了解,11月14日,陈某和李某到福泉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投诉称,2016年3月至4月,陈某和李某在福泉市星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金域龙庭二期郭某家做铺地砖的工作。装修期间,由于该公司负责人张某提供的地砖规格不一样,导致地砖未铺平而验收不达标,现张某拖欠二人工资17100元。 福泉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到福泉市星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解核实。该公司张某称,陈、李二人在做工期间,不听从指挥导致验收不达标。经与郭某协商,张某花3000元另外找人进行了部分整改,并且郭某扣除张某的工程款5000元。该事件是由陈、李二人引起的,所以扣除的5000元应由二人承担,另外整改部分双方各自承担一半,所以要从陈、李二人的工资中扣除6500元。 了解情况后,福泉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长达近四小时的工作,双方达成一致,福泉市星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之前一次性支付陈、某二人14100元,双方劳动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