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天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凤山种养殖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
福泉市天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0万元,在福泉市凤山镇金凤村建设凤山种养殖一体化建设项目,年出栏生猪6万头,并配套消纳沼液的种植区,该项目已于2017年2月10日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进行公示进行了第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颁布的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针对福泉市天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凤山种养殖一体化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以下污染物防治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项目施工期废气:施工期产生的地面扬尘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来自场地平整阶段土方的挖掘扬尘及现场堆放扬尘,本项目在总图布置方面进行合理布置,做到挖填平衡,尽量减少外运土石方的量;二是来自建筑材料包括白灰、建材、沙子等搬运和搅拌扬尘;三是来自运输车辆引起的二次扬尘。因此在大风天气,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抑制施工期扬尘的产生。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在施工场地及道路上经常洒水降低扬尘浓度,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项目运营期:本项目恶臭治理范围包括整个养殖场区内猪舍、有机堆肥车间,养殖场通过科学养殖、优化饲料、猪粪日产日清、采用节水型饮水器、猪舍通风消毒、喷洒除臭剂、绿化、划定环境防护距离等措施控制恶臭;经过上述措施治理后,猪舍恶臭净化效率90%以上,有机堆肥车间恶臭净化效率95%以上,经预测养殖场厂界NH3、H2S浓度分别为0.0662mg/m3、0.00835mg/m3,臭气浓度<70,能够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2、废水 (1)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采取澄清池沉淀澄清、全部回用于施工不外排,生活废水经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施工期建筑垃圾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堆放 (2)项目运营期 经过计算分析,本项目营运期拟建一座处理规模为500t/d的污水处理沼气工程,处理工艺采用福州北环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改进的台湾三段式红泥塑料畜禽污水处理工艺,即为:废水→格栅沉砂池→集水井→固液分离机→红泥塑料厌氧池(CSTR+ABR)→贮液池(兼做氧化塘)→种植区灌溉。本项目通过集中连片流转的方式从农户手中获得水田、旱地、果林等1870亩作为本项目种植区(主要种植果林、蔬菜等),用于消纳部分沼液和处理后的灌溉用水。 3、废渣 (1)施工期 本项目在总图布置方面进行合理布置,做到挖填平衡,尽量减少外运土石方的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送到当地的建筑垃圾堆场堆放;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日清日运,运送至当地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2)项目运营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猪粪、病死猪及分娩产物、沼渣、医疗垃圾、失效脱硫剂、失效活性炭、包装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猪粪、沼渣清运至堆肥车间堆积发酵,经无害化堆肥处理后,回用于种植区作为肥料;医疗垃圾是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妥善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失效脱硫剂、失效活性炭,设置暂存间,定期由供货厂家回收;病死猪及分娩产物集中收集消毒后深埋处置;生活垃圾由厂区设置的垃圾暂存池集中收集后,定期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4、噪声 (1)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其中声级最大的定向钻、旋挖钻等施工机械,通过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夜间尽量不用或少用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方法将噪声影响达到较小,且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的、短暂的。 (2)运营期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为猪舍猪叫、风机和交通运输噪声等,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按本评价要求的环保措施配套完善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由项目建成后的污染影响不会改变现有环境质量功能和水平,并可做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本项目周围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个人和单位、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个人和单位、有关专家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及本项目选址所持的态度; 2)公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对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态度; 3)公众认为对本项目的有益表现在哪些方面; 4)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成对其生活、工作、学习及健康的影响情况; 5)公众在改善环境方面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电话或者直接写信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福泉市天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经理 电话:139****8885 地址:福泉市凤山镇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2017年9月 7 日~9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