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五里坎建筑渣土弃土场运营招标公告
福泉市五里坎建筑渣土弃土场运营项目招标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决定将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运营单位,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招 标 人:福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项目名称:福泉市五里坎建筑渣土弃土场运营 3、项目地点:福泉市金山办事处双桥村五里坎 4、项目规模:总库容300万立方米,占地面积约260亩。 5、运营期限:运营期限以填满整个库容为止,运营期满将场地平整后移交给招标人。 二、弃土场运营内容 1、对招标人许可进场的建筑渣土提供处置服务; 2、负责管理与使用弃土场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和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3、经招标人同意,可在弃土场内从事与渣土有关的经营项目,以达到渣土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 三、弃土场运营条件 1、对整个弃土场征地边界设置永久性界桩,并对库区周边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2、自行完成管理用房建设、办公设施采购、洗车平台及相应的排洪沟渠建设,同时对进场便道进行维护维修。 3、购置满足弃土场运营过程中所必须的大型机械及设施设备,同时自行解决运营过程中所需的用水用电问题(可就地解决)。 4、在运营过程中需对进场渣土采取分类、分区、压实回填,并自觉服从管理,自觉接受招标人及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5、投标人不得将弃土场的运营进行肢解、转让和将其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及担保。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具有土石方开挖等相关资质的企业。 2、依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经营良好,具有满足项目运营需要的投融资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土石方施工经验,城实守信。 3、投标人要求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业绩,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正常建设、运营、管理需要的技术力量、财力及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25日 2、报名地点:福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单位介绍信,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相关业绩证明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6月16日15:00时之前。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福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6月16日15:00时 4、开标地点:福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联 系 人:张 勤 朱邦元 联系电话:0854-2222086 电子邮箱:fqscsglzhzf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