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4年廉租住房分配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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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3日发表
各乡镇、办事处: 为切实解决城镇底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市廉租住房收入线标准由家庭人均月收入1100.00元调整为1200.00元,请各乡镇、办事处按照新收入线标准开展2014年廉租住房分配报名工作,同时对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车辆登记、工商登记以及其他需核实情况进行调查,各申请家庭的住房、车辆、工商登记等情况由各乡镇、办事处提供家庭成员名单(含身份证号)统一到相关部门核查,并于2014年4月15日前将申请对象的申请资料,汇总名单及公示图片报福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联系电话:2222599)。 特此通知 福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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