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国土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8)
【福国土挂公字(2013)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经福泉市人民政府批准,由福泉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出让编号为(2013)33号和(2013)3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挂牌出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挂价 (元/m2) 增价 幅度 (元/m2 ) 容积率 建筑密度或建筑系数 绿化占地面积(m2)或绿地率 建筑限高(m) (2013)33 福泉市金山办事处城北村委奚家湾 68922.2 商业、 居住 ≤2.8 ≤30% ≥30% ≤50 居住70年、商业40年 1222 886 2.0 (2013)34 福泉市金山办事处城北村委 62862.9 居住 ≤2.8 ≤30% ≥30% ≤50 70年 1085 863 2.0 注:福泉市(2013)33号和(2013)34号地块挂牌出让详细资料及示意图和具体要求请到福泉市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咨询。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详见土地出让须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12日持有效证件到贵州省福泉市国土资源局一楼福泉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索取相关资料。报名时须提交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个人报名须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文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联合报名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以上资料须提交复印件两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报名时须交报名及资料费300元,竞买保证金按本公告第一条明确的金额交纳。经审查,若申请人已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即日确定其竞买资格。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和口头竞买。 五、挂牌公告、期限、地点及挂牌时间: 1、公告期限: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31日; 2、挂牌期限: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14日16:00时止; 3、报价地点:福泉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4、挂牌时间:挂牌时间为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若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将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福泉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854-2219818 开户单位:福泉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贵州省福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厢信用社 帐 号:2441***********0028897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