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人民法院开展审务督察工作促进干警作风转变
11月3日,为进一步促进全院干警纪律作风转变,福泉法院纪检监察室采取不打招呼形式分别对院机关和各人民法庭干警上下班、工作作风、庭审纪律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此次督察主要内容是:一是各部门是否存在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州委政法委“八项规定”、州法院“八个不准”等工作的情况以及各人民法庭、院机关立案窗口服务、庭审活动、安全保卫、公(警)管理,违规经商等方面情况;二是以《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的要求为依据,对各人民法庭及院机关各部门的内部管理、审判作风、审判纪律、审判秩序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三是坚持教育预警在先,发现有违纪苗头问题的及时教育提醒干警,提出防范要求。督察中,对发现违反工作纪律作风、庭审纪律作风的干警,可能影响人民法院形象的,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全院通报批评。 通过开展审务督察工作,促进了该院干警作风转变,干警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规范执法文明的意识得到了提高,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审判质效大幅提高,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