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调委创新服务成效显著
今年,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司法局等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创新服务,提高调解质量,为建设平安福泉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了解,福泉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10年9月,专门负责调解道路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损害赔偿纠纷,成立至今,共调解道路交通事故1572起,其中,伤人事故1259起,死亡事故121起,疑难99起,财产损失事故96起,履行赔偿金额达3500余万元。 为保证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调解服务中,市交警大队精心选聘了政治素养好、法律基础好、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交警离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调解员始终细致耐心答疑解惑,以真情服务感化群众,及时高效地化解每一起纠纷,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信访事件的发生做出了突出贡献,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而且进一步助推了群众对公安交警工作满意度的大幅提升。 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有效地减轻了公安交警部门和法院工作压力,为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提供了方便,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成为“平安福泉”创新机制的一张响亮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