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福泉挂牌
9月8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挂牌仪式在福泉市举行。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一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路良,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福泉市委书记黄伟,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俊,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华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昌旭等出席挂牌仪式。 挂牌仪式上,路良宣读了省人大常委会将福泉市人大常委会作为省人大常委会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试点的决定。郑昌旭在表态发言中表示,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密切联系群众当好上级人大立法的联络员,提高自身素质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领航员,加强法治宣传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全力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各项工作。 黄伟表示,感谢省人大常委会对福泉的信任,把基层联系点设立在福泉,这是对福泉近年来社会治理管理工作的肯定,福泉将按照指导要求,认真领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纪要的精神,领会秘书长对福泉市如何建好基层立法联络点、如何做好联络点上的工作所提出的要求,把福泉市在实践推广中总结、积累的做法、经验及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困难和问题进行统一收集、梳理并做好反馈工作。虽然县市一级没有立法权,但应该为法治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精神。 刘一民指出,要充分认识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法律是治国重器,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有益探索,是在立法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条重要途径。刘一民要求,要上下联动,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指导和和保障工作。作为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单位,福泉市要加强学习,提供对立法联系点重要性的认识,要注重采取多种方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随后,刘一民、吴俊与郑昌旭共同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福泉)揭牌。 据悉,为了落实中央的有关精神和省委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遵义市、威宁自治县、福泉市、玉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和兴仁县百德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省人大常委会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试点,采取“个别试点,适度推广”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推进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为健全向下级人大垂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探索可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