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广泛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全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福泉市广泛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基础和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汪华参加宣传活动。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七五”普法的启动之年。为深入深入学习、宣传和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加快法治福泉建设步伐,福泉市以“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全市广泛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会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等理念。深入学习宣传“七五”普法规划及其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要求、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工作要求等。 当日,正值福泉主城区赶集,福泉市各相关单位在市委宣传部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组织下,在市区碧桂广场设置集中宣传点,向过往人群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同时,利用政务服务大厅、银行网点、公交车辆等窗口单位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公交移动显示屏等,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等,在全市上下掀起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