岔河乡狠抓三项措施增强社会稳控能力
一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组织协调,村级联络员积极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真正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继续加强乡“联动中心”建设,探索和创新运作方法,把和谐联动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统一起来。实行“三包”工作责任制,即乡干部包村、村委会干部包村民小组,基层党员包农户。在调处方法上推行乡、村、村民小组三级联动防范调处机制。坚持每月一例会排查矛盾纠纷制度,做到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最大程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是大力抓好社会治安管控工作。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管控措施。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犯罪等专项斗争。继续开展“禁赌风暴”专项行动,加大“扫黄打非”和禁毒、禁娼力度。抓好交通、医疗、防火、公众聚集场所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等邪教组织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重点信访人员等可能影响稳定人员的管控力度。 三是健全综治领导责任落实机制。明确乡、村两级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的责任。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具体责任;班子成员是所分管单位和行业的责任人。坚持综治责任人述职报告和成员单位履职报告制度,切实把维护稳定、保一方平安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之一。加强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同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作为任用干部重要依据,同时加大“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的责任追究力度,健全嘉奖制度。此项工作列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努力实现“五个确保”即全力确保年内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及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四种能力”即大力提高社会治安的防控力、治安局势的驾驭力、乡村发展的服务力、综治队伍的公信力;营造“三大环境”即营造安商、护商、富民的发展环境,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