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镇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爱憎分明不忘本,立场坚定斗志强……”伴随着经典的革命歌曲《学习雷锋好榜样》,3月15日,凤山镇 “弘扬雷锋精神 开展志愿活动”拉开了序幕。启动当天,凤山镇党委组织全镇各站所和村居干部、凤山中小学学生、部分群众百余人开展了“学雷锋精神、宣雷锋誓词、行雷锋实践”三项活动。旨在以此为起点,通过引导广大干部、学生、群众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树立文明新风。
“学雷锋精神”:活动首先由凤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旭东组织学习雷锋精神。刘旭东指出:“作为干部,要围绕党政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需要,共同建立一个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爱护的美好社会;作为学生,要努力学习、拼搏进取,不断提高自己的各项能力;要乐于助人,积极奉献,不断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要团结互助、维护集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念。”
“宣雷锋誓词”:学习结束,由凤山镇党委副书记兰娟组织进行雷锋誓词宣誓活动,倡导发扬 “公而忘私、扶贫救困、热心公益、服务他人”的公仆精神;发扬“脚踏实地、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甘于平凡”的敬业精神;发扬“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孜孜不倦、尽心尽责”的钉子精神。
“行雷锋实践”:集中学习和宣誓结束后,广大干部、学生、群众自带劳动工具,走上街头,开展镇区义务清洁活动,用最朴实的行动,践行雷锋精神。
按照《凤山镇开展“学雷锋 树新风”活动方案》,凤山镇还会将弘扬雷锋精神作为凤山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长期开展。通过开展宣讲雷锋精神、践行志愿服务、帮扶困难群众、表彰先进个人等活动,结合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关爱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四帮四促”、“创先争优”等活动开展,不断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