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出实招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为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统计局注重边学边改、即知即改、抓实见效,针对梳理出的突出问题,明确党组书记负总责,立决立行,迅速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福泉市统计局2014年绩效目标考核办法》。对干部职工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日常职责工作和行为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业务工作和日常职责工作占60分,工作纪律执行占30分,民主评议占10分。绩效目标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职工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干部职工年终绩效奖励和评先评优挂钩。 二是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行为。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为切入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请示汇报及工作执行制度、考勤、请销假、年休假、不定期抽查制度、机关公共设施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出台了《福泉市统计局工作纪律规定》。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迟到、早退累计达15次以上,旷工3天以上者,当年不得参与评先评优等活动,并调离机关,充实基层,接受锻炼,凡当年受调离岗位惩戒的,扣除年度全部目标考核奖励。新修订的考核管理办法对干部职工工作行为规范做出明确要求,充分调动了局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是深入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活动。为让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成为一纸空谈,真正落到实处,我局开展了“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主题活动,形成了“三分之一工作法”(每月三分之一的时间做报表,三分之一的时间搞分析,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企业、基层开展调研和服务),对我市新开工项目或新建企业,我局必须派统计人员***服务,做到“统计报表送***、统计制度送***、统计法律手册送***”,并定期到报表单位进行走访,了解情况,提供咨询,不断提升了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行政区划调整后,为加强乡镇统计基础建设,购买了8台笔记本电脑配送到各乡镇、办事处。同时建立了“结对”帮扶制度和计生“三结合”帮扶制度,分别与金山办事处岔河18户困难群众结成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