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查组到福泉督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1月5日至11月6日,省安监局局长李尚宽率省安全督查组一行7人,在州安监局局长王泉松、副市长韦恩胜及州、市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到福泉督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一行先后来到了太平煤矿和沙坡煤矿,采取听取汇报、深入煤矿井下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查看监控系统及生产工具等方式,对煤矿企业贯彻落实10月27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执行情况,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措施、矿井防治水措施、矿井开拓部署的合理性、采掘接续与瓦斯治理工程平衡协调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全面、系统、严格的检查。 督查中,李尚宽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不容忽视,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开展工作,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各项方案,扎扎实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底线”和“生产红线”意识,严防各类事故。要尽职尽责,要做到重视细节、规范操作、责任主体明确,落实到位。 督查中,副市长韦恩胜就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了整改要求,并对进一步抓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