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个强化抓实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
2014春季即将开学,为做好每年2月份的“控辍保学”宣传月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推进“控辍保学”目标任务的完成,我市采取“四个强化”抓实“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教育的副市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福泉市“控辍保学”宣传月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和任务,规定每年的2月份和8月份为固定的“控辍保学”宣传月,围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当地的鲜活事例,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宣传,营造良好的“控辍保学”工作氛围。 强化统筹协作。改变传统“控辍保学”工作只是学校责任的意识,加强乡(镇)政府、村(居)、学校、家庭等工作的衔接与配合,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通过黑板报、宣传单、***宣传、村民大会、赶集咨询、文艺表演等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宣传。学校开展“大家访”等活动,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深入辍学家庭做好辍学生的返校入学工作。电视台、报社、网站等媒体集中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动态报道。 强化过程管理。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相应宣传工作方案,认真履行好各自的“控辍保学”职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建好相关基础台账,填好基础表册,数据清楚,印证材料详实。乡镇(办事处)要认真总结“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详细的书面材料,分别于每年的3月5日、9月5日前报市“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强化督促检查。各乡镇(办事处)通过多种检查方式,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控辍保学”宣传和劝返工作落到实处,并对在“控辍保学”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予以通报表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各乡镇(办事处)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宣传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乡镇(办事处)予以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流于形式、“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乡镇(办事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