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结合三中全会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一是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整合安监和工信(能源)煤矿安全监管职能,加大对生产、建设煤矿的监察力度,指导并推进煤矿矿井兼并重组和关闭进程,督促煤矿企业依法办矿。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监管人员和设备设施,重点督促煤矿开展顶板管理、探放水管理、瓦斯管理和监测监控系统管理,组织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并督促煤矿开展标准化建设。二是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联合国土、供电等部门加大对露天采石场、砂石厂的管理,联合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加大对尾库矿隐患治理。三是强化危险化学品监管。强化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检测和治理,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评估。同时,完善应急机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四是强化烟花爆竹监管管理。对2家生产和2家经营批发烟花爆竹企业作为监管重点,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实地检查和严格监督,经常性抽查公司烟花爆竹购进、销售、储存情况是否与台帐相符,同时强化对零售个体户的监管,打击非法零售经营。五是强化对八大行业的监管。加强同工商、交通、公安交警、公安消防、治安大队、供电、住建、质监、农机等部门的联动监管,注重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公路、水运、电力等工贸企业的监管。六是强化对企业的教育培训。加大对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上岗的检查力度,确保依法培训、持证上岗。七是强化职业卫生检查。深入企业、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区定期开展防治职业病宣传,督促企业开展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体检和职业病防治,完善从业工作场所卫生。八是强化信息收集和报送制度。明确应急信息员和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加大对信息人员的培训力度。九是强化人员配备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监管教育,督促企业完善相关安全机构和制度、配齐安全监管人员,健全安全应急救援机制和安全监测监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