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神速执法为民
--福泉警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获群众好评 10月10日下午,一群人敲锣打鼓来到福泉市公安局,这是怎么会事呢? 经了解得知,原来这是在2011年4月13日被害的雷代龙家属们,为感谢福泉市公安局将害死他们弟弟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让两名犯罪分子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为该局送来“破案神速、执法为民”的大红锦旗表示感谢。 据了解,2011年4月1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和江某经过密谋,由张某打电话让受害人雷代龙到凯里二〇八为其拉坛子,并邀约受害人雷代龙到张某家吃饭,席间张某、蒋某借机将雷代龙灌醉,随后将其杀害,并将受害人尸体运至麻江县杏山镇靛冲村的高石头(地名)乡村路边挖坑掩埋,将受害人的车辆以38600元的价格卖到贵阳后进行分赃。 2011年4月23日,受害人的***雷某到福泉市公安局报警,称弟弟雷代龙于4月12日驾驶货车离家后一直未归,其驾驶的车辆被卖到了贵阳,同时有陌生电话说雷代龙在他们手上,要求支付30万元的赎金。接到报警后,福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侦办。 专案组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很快发现受害人雷代龙的生前好友张某、江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经过多方的调查取证,分别于2011年4月29日和5月08日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了对雷代龙进行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 2012年的6月,福泉市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罪犯张某死刑,江某死缓限制减刑,受害人家属与罪犯双方当庭提出上诉。2013年7月,该案做出二审宣判,判处张某死刑,江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名犯罪分子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