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酬提高了福泉村干越来越有盼头
“村干部工作量很大,工作时间已是‘5+2’‘白+黑’,作为家庭的顶梁柱,养家糊口的主力军,村干部没有时间顾及家中的农活,每月仅有1千多元的报酬,远比不上外出务工强……”,福泉市人大代表李昌发在市五届七次人代会上提建议时说道。 早在2012年,福泉市就出台《关于印发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目前村(社区)干部领取的报酬标准及相对固定的报酬发放模式已逐渐不能满足现实需要,逐步提高村(社区)干部报酬,建立村(社区)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已是人心所向,且成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丞待解决的问题。 日前,福泉市在村(社区)干部原报酬标准的基础上,出台《福泉市村(社区)干部和驻村(社区)警务助理工作报酬正常增长办法(暂行)》,将村(社区)干部报酬分为“基础报酬、任职年限补贴、绩效报酬、奖励报酬”四个部分,通过发猛力、出重酬以多种增长模式增加村(社区)干部报酬。调增模式主要分为:基础报酬在现行基础报酬(即:正职1200元/月、副职1000元/月)的基础上,进行逐届调增,实行一届一调,增长幅度为100元/届。任职年限补贴实行“逐年增长”,每多任职一年,在上年度的基础上按30元/月增领任职年限补贴。绩效报酬最低发放底线为800元/月,由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奖励报酬按照消除“空壳村”文件要求,在村级集体经济本年收益达5万元以上的村(社区),可按照一定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对村(社区)干部奖励报酬。此外,福泉市还充分整合低保协管员、卫生监督信息员、护林员等补助经费,按照主管部门审核把关、登记造册、组织考核的原则,优先聘请村(社区)干部兼任上述相关岗位,并享受相应兼职补助。 据悉,该市村(社区)报酬将从第十届村级“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全面结束后开始调增,届时,通过民选在任的村(社区)干部(不含委员)、村级文书及驻村(社区)警务助理将同等享受《福泉市村(社区)干部和驻村(社区)警务助理工作报酬正常增长办法(暂行)》带来的“甜头”。初步测算,从第十届起开始,重新计算任职年限,村(社区)干部正、副职最低可分别按2377元/月、2177元/月的标准领到报酬,累计任职10年的,可分别领到2947元/月、2747元/月的工作报酬,奖励报酬另算。此外,按“领头雁”工程受表彰以奖代补政策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将按月享受经济待遇2796元,同时还将在职村支“两委”干部一并纳入城镇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范畴,解决其“老有所养”问题。 建立村(社区)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不仅有效解决了村(社区)干部“钱少事多”,后备干部培养乏力等问题,进一步增强村(社区)干部工作岗位的吸引力,也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