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召开建房户集中见面会努力从源头化解矛盾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宜居福泉也初见雏形,群众对原有住房进行改扩建的需求激增,纷纷申请在两城区新建、改建和扩建住房。但依据《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我市总体规划、1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部门申请人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暂缓许可(不允许建房)。为避免未获许可或暂缓许可的申请人因对法律、政策的不理解而造成上访,影响社会稳定情况的发生,我局从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入手,采取集体座谈、释法析理的方法,致力从源头上有效防范上访事件的发生。8月29日,局长熊贵忠主持召开了金山办事处片区未获许可或暂缓许可建房户座谈会。金山办事处片区经联合住房审查会审查未获得许可或暂缓许可的第一、二、三批次共32户申请户及金山办事处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熊贵忠局长首先从《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州委十届【2013】16号会议纪要和市人民政府11号令等向与会群众作法律法规和政策上的说明。并从福泉市城市规划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强调未获许可强行建房的违法性,希望群众不要因违法建设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就作出的《不予许可决定书》对救济途径和维权途径进行了充分的告知说明。要求申请人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依法救济和维权。
最后,熊局长就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让群众明白现在的建房政策,了解福泉未来的发展方向,对为什么没有得到许可或暂缓许可表示理解和支持。通过召开集中座谈会的方式,让群众了解规划局的工作及有关法律政策,绝大部分群众对此表示理解和支持,有效防止了非访事件的发生。会后,规划管理科向不予许可的建房户下发的《不予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