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四加强做好司法建设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有效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证廉洁执法”等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福泉市“四加强”做好司法建设。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的职能作用,将省统招的3名在读人员待毕业后分配到兴隆乡、凤山镇、道坪镇3个司法所工作。同时,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下半年在全市公开选拔3-5名司法所所长,确保每个司法所有1名以上正式的行政编制人员。 二、加强人员配备。为强化基层司法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2013年全市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考13名事业身份人员,确保每个乡镇司法所达2人以上。 三、加强机构设置。为切实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构建和谐社会,我局增设后勤保障科、社区矫正管理科(与社区矫正中心一套人马合并办公),进一步理顺了司法行政关系,有力推进了行刑制度的改革。 四、加强装备建设。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积极与市纪委对接,负责抓好司法行政公务用车装备建设工作,保证政法队伍更好地发挥警务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