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三个从严促民生监督常态化
今年以来,福泉将民生监督工作与落实“三转”有机结合,以“三个从严”确保民生监督工作取得量和质的突破, 履职从严。将民生监督工作列入《福泉市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在全市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8个民生监督组,明确8个纪工委书记为民生监督组组长,由委局班子领导对民生组一对一进行指导。各乡镇民生监督组成员,不再具体从事与纪检业务无关的其他工作,将主要精力和时间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监督从严。严格排查线索,凡涉及农低保、养老保险、住院医疗费报销等问题的,都认真研判、归纳整理,重要线索及时报告市纪委。截止目前,共发现民生问题52个。严格建立和完善民生项目备案制,选取2—3个民生项目开展集中检查。做好民生监督案件统计工作,按旬报要求及时统计《2015年民生领域整治铸廉行动工作统计》、《民生领域开展整治铸廉三年行动自查自纠问题台账》、《民生领域开展整治铸廉三年行动自查自纠案件台账》并上报州纪委。加大力度整合办案力量。如:今年3月在全市司法、检查、公安等系统抽调180名纪检干部参与农机具补贴核查。为推进办案进度,对民生监督组查办的案件进行一月一通报,截止5月19日,民生监督共立案8件,党纪政纪处分10人。 问责从严。制定《2015年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市直部门纪检组年度工作考核方案》,对仍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混淆、不落实“三转”的;对有线索不核查、督查敷衍了事的;对未发现问题的一律进行问责。既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者的监督责任。对出现问题不整改、工作严重滞后的,由市纪委书记亲自约谈,对约谈两次后仍不整改、不履职的,提请市委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