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认真组织开展全省国防教育月活动
2011年11月是《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颁布实施后的第二个“全省国防教育月”。我社根据福委办字〔2011〕173号文件《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好“全省国防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供销社系统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月”活动。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市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国防教育月”活动,把它作为推动双拥工作、 “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市)七连冠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党组书记赖荣泉为组长的“国防教育月”工作领导小组,各企业、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根据各企业的实际,以企业、科室为单位组建宣传小组,企业负责人任组长,深入宣传“国防教育月”活动目的、意义,使“国防教育月”活动家喻户晓。落实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国防教育月”活动日常事务。
二、采取多种方式,搞好宣传活动
在“国防教育月”活动期间,我社以“依法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为主题,在机关企业采取了答题活动,开展了机关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对《国防教育法》、《国防动员法》、《兵役法》、《人民防空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国防法律法规的答题活动,通过活动让干部职工对国防基本知识有了初步了解,在学法、知法、守法中强化国防观念,增强了履行国防义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利用远程教育设备,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爱国主义影片和国防教育条例宣传短片,并以“富国强军、共筑长城”为主题的黑板报比赛活动和以“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通过答题活动、观看爱国影片、悬挂标语、设立咨询台的形式积极参与此次活动,使我社职工深刻地认识到了对在全社会开展国防教育宣传的重要性,树立“拥军优属,人人有责”、“国防义务、人人有责”的观念,营造人人支持和参与国防事业发展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