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4月29日至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昌旭出席会议,副主任王为桃、李顺贵、赵朝林、粟良俊、胡金国、彭建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林娜,副市长熊必武,政协副主席姚琪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并投票测评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微小企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实施“率先圆梦小康行动·基础设施先行工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较少数民族仫佬族五年扶持规划落实情况等报告。会议还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的议案。 会上,新任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绍锋和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中作了供职报告,表示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学习、恪尽职守、廉洁自律、有所作为,向党和人民交一份优异的答卷。 郑昌旭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并用它来指导日常工作。在微小企业发展方面,要做到强宣传,助发展,强指导,调结构,强服务,推发展,强督查,看落实,助推微小企业健康发展。要加快推进实施“小康六项行动”项目,为我市率先小康提供保障。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管理,维护城乡交通安全。在扶持少数民族发展方面,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开展帮扶工作,同时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群众的精神文明素质。郑昌旭指出,希望新任职的同志要尽快熟悉市情及岗位职责,转变角色,有效地开展工作。要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理的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严于律己,依法行政。要践行供职报告的承诺,求真务实,敢于担责,勇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