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四举措强化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建设和谐文化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福泉市四措并举着力强化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基础建设夯实。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继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以及精神文明活动中心,在全市60个行政村建立农家书屋,并逐步配置数字图书阅览室、音响、投影设备,安装农村体育设备(如篮球场、健身路径、乒乓球桌等),基本实现能以村为单位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演出与农民运动会。 二是经费保障加强。落实资金96万元,在市级图书馆建立文化信息资源工程市级支中心,在乡镇(街道办事处)57个村(居)建立信息接收站点,形成以乡镇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村寨文化等群众文化有机结合的立体型文化网络。同时,自2012年起,我市对每个行政村补足5000元资金用于农村开展文体活动、购置图书、保障宽带经费、开展各类培训或讲座等。2013年以来,已向50余个行政村拨付20余万元专项活动资金。 三是文化下乡加快。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下乡,文化对口支援活动,鼓励和组织专业文化工作者到农村辅导群众文化活动,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对口扶贫计划,建立和完善城市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支援农村文化建设。今年以来,全市已举办文化活动30余场(次),送电影下乡218场,参与群众达7万余人(次);共举办“福之泉—民间大舞台”、“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为主题的群众文化活动,举办王卡苗族“杀鱼节”、牛场“花灯”艺术节等各类文体活动130余场,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文化的需求。 四是注重文化传承。结合实施“数字图书进农家”项目,我市在10余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代表家中安装电脑、音响设备、图书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备,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40余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进行慰问和鼓励。同时,连续举办3期培训班,参训人员达400余人,为继续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