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一线四点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福泉市以推进环境第三方治理为突破,牢牢守住加快发展和生态文明保护两条底线,大力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行共进”,确立了“围绕主业、做大总量、成龙配套、绿色发展、转型升级”的产业循环发展机制,沿“开采—生产—三废利用”工业生产主线,从“矿山生态治理、企业污染治理、循环经济发展、环境执法监管”四个方面的“一线四点”统筹部署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把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入产业经济发展进程。 福泉市通过建立综合环境污染整治机制,建立健全招商引资“绿色”引进机制,严格控制化工类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的引进,不断淘汰落后产能。一是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差别化政策,细化总量预算和核算,对达不到计划总量控制的区域实行严格管控;强化新建项目总量审查和台帐工作。二是建立矿区生态基金制度,推动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石漠化治理、生态移民等重点生态环境工作项目启动。整合林业、环境、水利等生态支出资金,设立财政性生态修复基金,专项用于生态建设、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三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开展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细化工作任务。同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机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该市政府重点工作范畴。今年以来,我市已淘汰燃煤小锅炉40余台,淘汰载客(货)汽车300余辆。四是建立饮用水源保护机制。编制完成高车水库、清水江流域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控制规划,与凯里、黄平等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同解决河流越境污染问题;实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按月监测制度,全面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五是建立重点流域治理区域用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与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组织)分别签订不生产、不经营和不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承诺书,在高车水库、清水江流域等重点区域划定畜禽养殖宜养区、限养区和禁养区,全面实现畜禽养殖污染达标排放。2013年,福泉市城市空气优良率达到90.6%、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率、废气达标排放率均达到9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 探索建立制治治管分离机制,以瓮福集团、川恒集团试点启动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不断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进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出租、出售排污权,以市场定价机制提高污染减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福泉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对全市年度增量指标实行预算化管理,以减量定增量。一是建立第三方治理良性竞争机制。福泉市积极主动,从提升服务的角度出发,帮助企业论证和选择信誉好、能力强的环保公司承担治污业务。同时,与企业一起审查环保公司的资质材料,从企业资金实力、治污技术、运营效果等多方面进行严格监管。建立健全制度,确定污染治理的门槛,有效预防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污染治理,引导和激励专业环保公司投资建设污染治理设施,为第三方运营增添动力。二是完善环境监管“负面清单”机制。该市环境监管从过去的粗放型、单一化向精细化、专业化转变,适应了新形式下的管理需求。根据监管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环保公司的运营成效,对未能达标排放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对未按期整改或恶意偷排的,将其列入“负面清单”,并视频曝光,情节严重的将禁止其进入第三方治理行业。三是建立强制第三方治理制度,启动瓮福(集团)公司磷石膏渣场发财洞渗漏点污染治理设施、川恒公司磷石膏渣场龙井渗漏点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试点工作。对长期污染治理效果不明显、设施运行不稳定的企业,强制实行第三方治理。 建立循环经济与生态文明融合发展保障机制。一是建立以科技创新助推循环经济发展机制。发挥煤电磷、煤电铝“两个一体化”发展优势,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提升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能力,先后掌握了中低品位选矿、磷复肥加工,伴生资源氟、碘、硅等综合利用以及半水法生产磷酸、湿法磷酸净化等技术,该市已建立4个国家级、3个省级技术研发机构,申请发明专利330余项。二是建立产业循环保障机制。依托瓮福集团等龙头企业,配套引进蓝天公司、泰福公司等规模企业,衍生配套蓝天无水氟化氢、泰福纸面石膏板等项目,形成由磷煤化工大宗产品为上游产业,精细化工产品、伴生资源产品和深加工产品为中游产业,磷化工固废物综合利用为下游产品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初步形成了从磷矿开采到洗选、伴生资源回收、湿法磷酸及净化、肥料级饲料级食品级医药级电子级磷酸制备及末端磷石膏综合利用的全产业链发展体系。三是建立产业项目建设准入机制。按照“符合政策是基础、环保达标是前提、安全生产是保障、促进就业是根本、实现税收是目的”的原则,加强对项目招引、落地、建设、投产、创收全过程的调控力度,推动传统产业生态化、特色产业规模化、新兴产业高端化。认真落实“三废”达标排放政策,先后引进和建设了瓮福集团酸性废水回用选矿、利森公司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等“三废”综合利用项目,新增工业产值20余亿元。四是建立健全循环经济发展激励机制。建立从源头节约、循环利用、安全处置全过程的奖励机制,通过财政贴息、减免税收、金融信贷、优先安排项目、土地低价转让等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建立生产环节的财政贴息、税收调节、资金扶持等政策。五是建立产业循环配套服务机制。优化配套服务,以实施“两个一体化”产业项目为依托,聚集发展要素,完善城市功能,优化配套服务,不断强化城镇化建设的产业支撑。积极推进城镇建设与基地发展规划实现科学有序衔接。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拓展产业幅,重点实施铁路货运物流中心、磷化工产品电子交易平台等项目建设,着力打造黔中陆路码头,迅速聚集一批大宗商品生产加工以及零担、仓储、电子商务等项目,推动形成新的产业发展集群。 建立生态文明综合执法机制。该市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及时成立了福泉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安全执法大队、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科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建立环保、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依法惩处,强化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强化环境保护相关执法部门执法大队能力建设,通过协调信息交流,组织联席会议,开展联动执法等,逐步推动环保、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不断深化。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会商制度。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环保、公安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处置会商制度,对于案情重大、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由环保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并邀请相关部门“一事一议”,进行专案会商,确保案件依法办理。三是建立环保、公安两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进一步强化部门执法联动,针对打击涉及六大行业、六种类型等恶性污染环境的排污行为,由环保部门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通过生态环境安全执法大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恶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综合惩处力度。 随着福泉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探索出了一条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新路子。上半年该市在全省31个经济强县中排名第21位,比去年同期上升了6个位次。呈现出了“稳中有升、投资加快、实力增强、总体向好”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