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2月13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和报告,决定了有关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昌旭和副主任王为桃、李毅、粟良俊、胡金国、彭建华、周毅出席。会议由副主任李顺贵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可刚,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庆阳,市法院副院长林顺军和市政府办主任熊晓龙应邀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0人,实到2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的议案和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福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提出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各代表团团长和副团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议案组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审议决定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特邀人员名单。 会议决定,2月24日——2月27日召开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会期三天半。决定免去陈光煜市监察局局长职务和姜天武市民政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姜天武为市监察局局长、钱发斌为市民政局局长,并颁发了《任命证书》。新获任命的两位同志在会上作了《供职报告》,表示珍惜新职、遵纪守法、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一心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