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温暖快乐的春节
——我市安排部署冬春灾民救助工作 12月19日,我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要求务必确保每个困难群众都能过上一个温暖、快乐的春节。 副市长刘远卓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村(居)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州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市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及其生活用煤补助工作。市民政局相关科室还对本次救助工作的相关业务进行培训。
今年以来,我市遭受了严重的凝冻、洪涝、冰雹等自然灾害,特别是7月份以来,遭遇特大伏旱,全市70多天无有效降雨。持续的自然灾害,给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据有关部门统计核实,我市今冬明春将有约45845人需要政府实施救济。其中,低保对象13250人,其他因灾困难群众32595人,共需救济粮食总量约2241吨。
会议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的高度,按照“以开展生产自救、群众互助互济为主、政府救助为辅”和“因贫施救、量力而行”及“保基本、保重点”的原则,深入基层,走村入户,摸清底数。要管理到位、监督到位、措施到位、救助到位。
会议强调,要采取多种方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不出现一人因缺粮饿死,不出现一人因缺粮逃荒要饭的非正常现象,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有火烤、有温暖房住、有伤病能及时医治,元旦、春节期间,力保有肉吃、有酒喝,实现温暖过冬,欢乐过节。
刘远卓在讲话中要求,对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要本着早部署、早安排、早实施的原则,及早抓好落实。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越是在困难时候,民生保障越是倍受关注。要科学组织,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的冬春基本生活。认真核准救助对象,精心制定并实施方案。确保经费投入,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加强***指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强化督查,确保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实效。严格发放程序,完善发放机制。坚持信息公开,力保公正透明。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安全。要统筹兼顾,认真抓实和谋划好当前各项救灾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