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编号2022Z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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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9日发表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 2023年4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福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0773-8556089
序号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5 | 于祖姣 | 出让 | 永福县永福镇向阳路东江街新村二巷6号等2处 | 土地面积:99.63㎡ 房屋面积:195.08㎡ | 出让 | 桂(2019)永福县不动产权第0003579号 |
公告单位:永福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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