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2023年营山县劳务品牌培训及返乡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的通知
各培训机构:
为做好2023年我县劳务品牌培训及返乡创业培训工作,根据《南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南农工办发〔2023〕2号)文件精神,现就选定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机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定范围
在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的《营山县2023年就业创业培训机构承训备案名单》中择优选择4家培训机构。
二、选定流程
(一)自主申报。申请参加培训的机构,自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18:30前到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培训回引股报名。提供申请表(***1)、承诺书(***2),培训资格、培训专业、师资力量、培训业绩、表彰荣誉等资料,资料提供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18:30前。
(二)资料核实。由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对培训机构报送的培训资格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到培训学校实地查看培训场地。
(三)量化评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就业促进股、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的人员组成考评组,县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从培训机构的培训资格、培训专业、师资力量、培训业绩、表彰荣誉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根据评分结果从高到低拟选定前4名培训机构为2023年营山县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备选承训机构。
(四)结果公示。经中心党组专题会审议后,将拟选定的承训机构在营山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培训机构确定为2023年营山县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承训机构。
三、其他事项
(一)承担事项。本次选定的培训机构仅承担2023年营山县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任务。
(二)承训承诺。培训机构申报时需填写《营山县2023年劳务品牌培训及返乡创业培训工作承训申请表》(***1),签订《2023年营山县劳务品牌培训及返乡创业培训承训机构承诺书》(***2),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业务咨询。本次选定劳务品牌培训及返乡创业培训承训机构工作联系人:戚娟,电话:0817—5050656,地址:营山县绥安大道66号(营山县行政服务中心1008室)。
***:
1.《营山县2023年劳务品牌培训及返乡创业培训工作承训申请表》
2.《营山县2023年劳务品牌培训及返乡创业培训承训机构承诺书》
营山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