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稀美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束熔炼炉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市稀美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束熔炼炉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稀美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束熔炼炉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荷塘分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市稀美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束熔炼炉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枫丹南路11号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稀美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宏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市稀美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4300万元,在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枫丹南路11号新建“株洲市稀美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束熔炼炉生产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科技工业园内,总占地面积为13195.05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配区320m2、炉体放置区620m2、产品调试区1220m2、切割加工区1815m2、产品暂存区620m2、原料暂存区600m2、仓储区2987.63m2、办公生活区2600m2、其他配套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电子束熔炼炉6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机械加工、焊接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采取车间封闭、洒水抑尘,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排水管道,汇入城市污水管网送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建宁港,最终汇入湘江株洲白石江段。机加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石油类执行一级标准。 (3)营运期声环境的影响 本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65~85dB(A)左右。本项目工艺过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垫,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四周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4)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废机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渣、废包装材料和沉降尘。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外运处理,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废机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企业定期更换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废渣统一收集后放置固废暂存间,由专业公司处理,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沉降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