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财政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补贴清单
补贴清单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扶贫办、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办〔2020〕37号)和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扶贫开发局、四川银保监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川财办〔2021〕6号)要求,现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公告如下。
0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厅
补贴对象: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补贴标准: 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
执行年限: 实施期限到2023年
备注说明: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
02.退耕还林还草直补退耕农户资金 主管部门:省林业和草原局
补贴对象: 退耕农户
补贴标准: 1.前一轮退耕还林:内地125元/亩、民族地区260元/亩;2.森林抚育:1999~2006年退耕还生态林(含经济林转生态林)20元/亩,连续补助5年;3.新一轮退耕还林:还林1200元/亩(第1年500元,第3年300元,第5年400元),还草850元/亩(第1年450元,第3年400元)
执行年限: 1.前一轮退耕还林:2007-2021年;2.森林抚育:2018-2022年;3.新一轮退耕还林:2017-国家政策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