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2020年12月4日是第7个宪法日,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兴安县委依法治县办、兴安县司法局组织全县37个成员单位,在兴安中心广场开展以“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宪法集中宣传活动。
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设立咨询台,为群众讲解法律法规知识,提供业务咨询;给来往群众发放《宪法》、《民法典》、扫黑除恶、反电信诈骗等宣传资料,活动现场摆放着各单位制作的法治宣传展板,吸引群众驻足观看,学习宪法知识。
县领导兴安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绍千、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功合参加宣传活动,刘绍千副县长接受采访表示:“今天是第7个宪法日,也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要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在全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摆放展板27块,接受群众咨询600余次。下一步兴安县将集中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普法活动,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全县群众自觉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全面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