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区委第二巡察组向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3月1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在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向该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潘军勇,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区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文德荣,巡察组组长李志武,巡察组副组长房祖勇等出席会议。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兴林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区委巡察组组长李志武指出: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检察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在落实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上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某些方面仍存在不足。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从严治检韧性不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深入,“四风”纠治不彻底等问题。
李志武就如何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六点建议:
一是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政治领导责任;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四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筑牢纪律底线;
六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区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文德荣强调,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是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的,代表的是区委的意见和要求,体现了区委对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全体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和关心爱护,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扎实整改,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切实提高对巡察整改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按照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
三是认真落实政治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潘军勇指出了本轮巡察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全面从严治党落深落实落细;
二是加强学习《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三是强化巡视整改,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起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以更高的标准查找问题,以更严的要求正视差距,逐条逐项细化实化整改内容、措施和期限,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王兴林检察长就巡察反馈意见进行表态发言:一是端正态度,强化整改责任落实;二是从严从实,逐项抓好整改任务;三是抓铁有痕,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有效。并表示将会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按照巡察组要求,瞄准目标,只争朝夕,埋头苦干,高效落实。
王兴林检察长表示,在区委、区政府和巡察组的指导下,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有信心、有决心,完成好整改任务,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成就,为雁山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