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政办字〔2020〕3号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雁山区2020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雁山区2020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雁山区2020年第一批少数民族
发展资金分配调整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整合〔2019〕63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市财农〔2019〕106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区获得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5万。现结合本区实际及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要求,本次项目资金65万主要用于贫困村、少数民族聚居村及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现结合本区实际及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要求,就2020年提前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调整方案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资金指标分配计划
本批资金主要安排用于贫困村、少数民族聚居村及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文件精神,可根据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需要,按不超过1%的比例6500元据实列支项目管理费,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余下项目资金***.35万元指标资金指标分配计划详见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表。
二、具体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建设规模 | 建设村 名称 | 类 别 | 资金 来源 | 合计 | ||
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村 | 是否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 是否少数民族聚居村 | |||||
1 | 草坪回族乡潜经村沉塘至历塘排洪渠,三面光,宽0.5米,高0.8米,长300米。 | 潜经村委潜经村 | 是 | 是 | 是 | 中央 14万元 | 中央专项资金65万元 |
2 | 草坪回族乡潜经村委白塘排洪渠,宽:0.80米,深0.60米,长:300米 | 潜经村委潜经村 | 是 | 是 | 是 | 中央 10万元 | |
3 | 雁山镇东立村委东立村瓦窑田到东田村口水渠建设工程,长300米,宽0.85米-0.95米,特殊个别位置按实际宽度,内宽0.45米-0.55米,高0.45米 | 东立村委东立村 | 是 | 否 | 否 | 中央 10万元 | |
4 | 大埠乡黎家村委暗嵅至古蚕道路二期硬化提升,总长1000米,宽3.5米,厚0.15米。 | 黎家村委黎家村 | 是 | 否 | 否 | 中央 16.35万元 | |
5 | 大埠乡李汕平村委汕头村老钻到阴山脚及至旱地机耕道硬化二期,道路硬化,长200米,宽3.5米,厚0.15米。 | 李汕平村委汕头村 | 是 | 否 | 否 | 中央 14万元 | |
项目资金管理费 | 0.65万元 |
三、其他事项
(一)加强资金监管
要着力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的监管,确保财政扶贫资金规范高效安全。资金、项目安排要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按规划安排项目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避免和防止违规安排项目。财政专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扶贫部门要严格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报账和审核。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建设期限实施。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好项目安排、资金投向使用的公告公示以及项目管理档案建立等工作。同时及时将项目计划下达到有关项目村,并督促项目村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计划安排的项目内容抓好落实,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和资金投向。确需变更的要经区政府同意下达变更通知后方可变更。
(三)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协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实施进度、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的统计监测工作。
关于《雁山区2020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分配调整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