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秀峰区关于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验收情况公示第二十八批2870号
桂林市秀峰区关于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验收情况公示(第二十八批28-70号)
2021-11-04 16:20:00 来源: 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
一、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情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二十八批28-70号)举报件反映:福源街很多私人企业任意排放废水废料、丢弃建筑和生活垃圾,严重污染环境和福源街住户侵占公共用地非法搭建建筑物倾倒生活垃圾的投诉信访件(受理编号X2GX202****70038号)。
二、责任单位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整改方案
1.秀峰区城管大队向桂林市社会福利院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由秀峰区环卫站对于福源街的垃圾进行清理。
3.由甲山街道办事处和矮山塘村委出面和菜市商铺进行沟通,让其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和将废水排入污水管网之中。
4.由相关部门出面,让碧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将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管网内或搬离现址。
5.加强属地管理,发挥河长制作用,对乌金河开展常态化巡查,配合市级有关部门,联合灵川县、叠彩区对乌金河开展整治。
四、整改落实情况
1.秀峰区城管大队向桂林市社会福利院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社会福利院已立即停止非法搭盖建筑行为并进行拆除。
2.秀峰区环卫站已将垃圾全部清运。
3.甲山街道办事处和矮山塘村委已督促菜市商铺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4.碧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已搬离现址。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号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5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22408 0773-2809857(传真)
联系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