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北区砖厂违法违规生产污染环境问题(编号X06140017)的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市人民政府:
自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工作组《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八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97号)交办群众举报件(编号:X4500***********017)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于6月15日组织国土钦北分局和各有关镇(街道)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主要反映:钦南区、钦北区辖区内大约有50间砖厂,大多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管理非常混乱,很多砖厂(如富民砖厂、泰利砖厂、福榕砖厂、公鹅砖厂等)紧靠村庄、城镇,24小时不停生产,产生的噪音、废气、废水污染环境,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关停整顿违法违规砖厂,并惩办钦州市国土局及钦南区钦北区国土分局分管理砖厂渎职、贪腐的干部。
(一)环保等相关手续审批情况
经查,目前钦北区共有砖厂42家,其中:持证砖厂15家(均持有环保批文、采矿许可、工商营业执照,有10家持有住建部门墙改办审批意见、5家无住建部门墙改办审批意见);无采矿许可证27家,无采矿许砖厂中5家持有环保批文。(详见***7)
(二)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砖窑焙烧烟气已安装水膜式脱硫除尘装置的砖厂共7家,具体如下:钦州市钦北区贵台镇宏发砖厂、钦州市钦北区垌鑫空心砖有限公司页岩空心砖厂、钦州市铁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空心砖厂、骏德空心砖厂、钦州市钦北区大直砖厂、广西钦州市钦北区福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页岩空心砖厂、广西钦州升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钦北区那蒙镇升华砖厂。
其余砖厂未按要求配套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
(三)投诉相关情况
我区未正式收到此类投诉问题。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核实,钦北区辖区现有砖厂42家,其中:持有采矿证、环保手续15家,持证砖厂中正常生产13家,已自愿关停并拆除1家,1家调查时已处于停产状态;无采矿证27家(含废弃砖厂19家),余下的8家无证砖厂中存在非法生产行为(其中3家采矿证刚到期)。在生产的砖厂部分存在管理混乱,厂区环境差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对辖区内的无证的27家砖厂,我区于2015年已对其中的12家砖厂砖窑进行了拆除(3家连带爆破拆除了烟囱),2018年6月拆除了7家砖厂的砖窑和烟囱,并对2015年未拆除烟囱的9家砖厂烟囱进行了拆除。目前我区无证砖厂还剩下8家未拆除。
群众反映的公鹅田砖厂属我区持证的15家砖厂中的一家,位于子材街道公鹅田村,地处城郊结合部,经现场调查,运输车辆进出砖厂运输时会产生道路扬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另外14家持证砖厂因距离居民点较远,目前未发现有噪音、废气、废水影响附近居民生产生活情况。
另对群众要求惩办钦州市国土局、钦南区、钦北区国土分局在管理砖厂中渎职、贪腐的干部问题,我区只能将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三、处理情况
(一)责令停产整顿。对持证的15家砖厂下发《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砖厂停产整改,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无证的8家砖厂下达停产通知,责令砖厂完善审批手续,对不能完善审批手续的将采取措施进行关停取缔。
(二)要求15家持证砖厂进一步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生产中产生的噪音、废气、废水污染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责令国土、环保等部门加强砖厂日常监管,对无证和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砖厂该关停的关停,该拆除的拆除,该改进的改进,规范砖厂生产经营行为。
(四)由国土部门制定《钦北区砖厂整改工作方案》,全面对辖区各砖厂情况进一步排查,督促各砖厂全面落实整改。
(五)群众要求惩办钦州市国土局、钦南区、钦北区国土分局在管理砖厂中渎职、贪腐干部的问题,因暂时无具体举报材料,我区只能将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2018年6月19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