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颁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从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禁火区域:全县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米范围
内。
三、禁火期间,在禁火区域内禁止下列野外用火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烧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煤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违反本禁火令的将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由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对个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或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森林火警举报电话:1211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森林火警举报电话:
乐民镇:8738001 寨圩镇:8768209 六硍镇:8758002
平睦镇:8788001 官垌镇:8858029 福旺镇:8828001
三合镇:8838001 龙门镇:8538001 北通镇:8538003
大成镇:8678002 张黄镇:8638360 安石镇:8628007
石埇镇:8618003 泉水镇:8658001 白石水镇:8688002
小江街道:8212501 江城街道:8310810
浦北县人民政府
2022年 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