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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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30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1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局认定的非正常户(详见***)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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