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宏观面审计发现问题的核
兴文县审计局:
根据《关于兴文县2022年上半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宏观面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书》(兴审意〔2022〕3号),对于我局实施或审批的大河苗族乡落白亮村、三道河村、峰岩村土地整理项目、僰王山镇教场村、太安村、团结村、同良村土地整理项目、大坝苗族乡小寨村、平寨村土地整理项目、太平火箭村、三星村、青山岩村土地整理项目、兴文县毓秀苗族乡敬老院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宏观面审计的反馈整改意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总结,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问题一、1个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不符合规定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认真学习《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在以后用地预审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内容审查,规范对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工作,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问题二、项目参建单位未及时缴纳或未缴纳履约保证金
整改情况:因太平镇和大河苗族乡中标单位已承担我局多个项目,县局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未及时清理出该批项目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大坝苗族乡项目施工单位因资金压力提出申请迟缓5天缴存履约保证金,现已缴清。此问题已整改,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收取履约担保。
问题三、2个项目施工单位未及时缴存或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整改情况:因中标单位资金压力提出申请迟缓15天缴存民工保证金,后因工作繁多忘记催缴。此问题已整改,已清查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目前,我局无在建土地整理项目。今后工作中严格按时间要求执行,确保今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发生。
问题四、4个项目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整改情况:4个项通过目竣验收工后,自然资源部要求项目进行整改,现项目处于整改期,仍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待项目整改完成后,按规定及时编制并报送工程财务决算。
问题五、4个项目建设资料不完善或遗失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现已对土地整理项目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健全资料保管制度,今后将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账务处理等工作。
问题六、2个项目施工合同未约定发包人现场代表
整改情况:土地整理每个项目均有明确现场代表,合同漏写。此问题已整改,今后合同签订时,加强审查,各明确事项不漏填。
问题七、3个项目未按招标、采购文件签订施工、监理合同
整改情况:已整改。僰王山镇、太平镇项目监理签订合同内容事项,因项目管理有了新要求,为便于项目的管理,合同签订前与中标单位沟通, 双方达成一致后进行的修改;大坝苗族乡在招标后,省级投资项目终验部门由省厅更改为市局,因此合同签订时,将省国土资源厅改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此问题已整改,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及时了解新要求、新规定,确保今后发布信息与实际信息资料一致。
问题八、3个项目未在立项后一年内开工
整改情况:由于前期未完工项目多,该批项目延期招标以缓解管理压力。此问题已整改,在今后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杜绝出现时间衔接不连贯的情况。
问题九、1个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1089989.10元
整改情况:因以前的项目验收按批次统一时间组织,该项目在该批同建项目中提前完工等待统一初验,鉴于春节特殊节点,需先保障农民工工资,因此在春节时进行了部分支付。此问题已整改,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十、3个项目提前退还施工履约保证金3087088.7元
整改情况:因以前的项目验收按批次统一时间组织,该项目在该批同建项目中提前完工等待统一初验,鉴于春节特殊节点,需先保障农民工工资,因此在春节时进行了部分支付。此问题已整改,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十一、2个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签订施工、监理合同
整改情况:该事项合同签订时间滞后,因中标施工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进行了现场踏勘,发现由于土地协调尚不完善,提出合同签订后不能及时进场开展工作。因此,合同签订时间在土地协调完善后进行签订,导致时间滞后。此问题已整改,在以后工作中,注意每项工作衔接性、连贯性,确保今后不再出现此类问题发生。
问题十二、1个项目工期滞后
整改情况:经自查,该项目受疫情影响工期滞后,不属于《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罚范围。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加强项目监管,合理安排工期进度计划,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建设工期,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问题十三、1个项目先下达开工令后签订施工合同
整改情况:此问题为监理单位《工程开工令》时间填写错误,作为业主单位未严格审核到位。此问题已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基建程序,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兴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