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司法局以高质量法治服务助推华侨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视察广东、视察汕头******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司法局坚持以***法治思想为引领,积极主动作为,适应国家和省支持汕头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持续为华侨试验区建设和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助推华侨试验区高质量发展,为汕头用心用情用力续写新时代“侨”的文章的精彩篇章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积极主动谋划,支持华侨试验区沿法治轨道加快发展
2014年9月,***正式批复同意在汕头经济特区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要求把华侨试验区建设作为汕头经济特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的重大举措,积极开展先行先试,为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探索新路。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下,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坚持依法履职,先行先试,闯出一条具有新时代“侨”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为更好地支持华侨试验区发展,今年9月份市司法局制定《汕头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涉侨法律服务若干工作措施》,将主动为华侨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做好法治服务保障作为一项重要措施予以推进。局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带队到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开展有关制度建设工作调研,了解华侨试验区在制度建设方面的需求,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研究探讨,搭建沟通交流渠道,切实帮助华侨试验区管委会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二、以高质量立法为华侨试验区建设发展保驾护航
2015年6月,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法规性决定《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并出台《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行政管理事项目录(第一批)》《汕头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实施的经济管理职权事项目录》等若干政策措施,建立完善符合华侨试验区发展需求的管理体制机制,为华侨试验区管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法治保障。2021年,为深入贯彻******视察广东、视察汕头***和***精神,贯彻落实上级支持华侨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华侨试验区立法项目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正式项目予以推进。市政府组织市司法局、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广泛深入调研,总结华侨试验区建设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了《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将华侨试验区的发展战略、管理体制、产业发展、文化合作、涉侨权益保障等重大事项提升到法规层面,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和保障华侨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
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确保华侨试验区依法改革创新
华侨试验区设立以来,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多领域、深层次参与华侨试验区各项事业建设发展。在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方面,市司法局通过提前介入、优先审查、全程沟通等工作方式,指导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及时合法合规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2019年以来,华侨试验区管委会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涉及促进产业发展措施、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管理、“助企贷”管理、数字科技产业基地入驻企业(机构)管理、现代产业项目认定、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扶持等一系列体现政策创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华侨试验区先行先试、加快发展,吸引包括华侨在内的广大投资者来汕投资兴业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在政府法律顾问履职方面,为涉及华侨试验区建设发展的各类行政决策事项提供切实可行的专业法律意见,2019年以来,市司法局共办理涉及华侨试验区的市政府行政决策审查事项40件,涉及汕头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东海岸新城产业发展规划、“华侨板”注册挂牌企业融资奖励资金有关事项、东海岸新城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合同等,为华侨试验区实现文化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提供法治服务保障。
四、以优质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华侨试验区社会治理水平
近年来,市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优化拓展创新涉侨公证服务,指导公证机构提供专窗、专线、专人的“三专服务”,对涉侨业务实行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快速出证及设置个性化的办证方案;积极推进“互联网+公证”,为来汕投资以及入驻华侨试验区的涉侨企业、群众提供及时、专业的公证法律服务。在推动华侨试验区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市司法局通过开展“庭所共建”联动联调试点工作,推动设立物业人民调解工作室等方式,以多元化手段及时化解各类民事纠纷。今年5月份,华侨试验区辖区内新海司法所通过“诉前联调+司法确认”模式,快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将矛盾成功化于诉前;龙腾街道设立的物业人民调解工作室,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构建和谐稳定辖区环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近日,市司法局与市法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开展“庭所共建”工作的通知》,将涉侨胞、侨属纠纷列入“诉调对接”机制调解范围内,建立完善涉侨矛盾化解机制。
近年来华侨试验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改革创新,取得明显成效:
——完善管理体制方面。
市政府依法下放47项行政职权,赋予华侨试验区管委会更大的经济管理自主权。建立相对独立的财政体制,华侨试验区获得更大的财政自主权。
——促进开发建设方面。
建成总长110.8公里的市政主次干道,跨江大桥3座,海堤24.5公里;建成全长约14.54公里的粤东首个地下综合管廊;推进立讯全球电子信息产业中心项目、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广东移动AI创新应用中心项目、中国联通粤东创新研发运营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建成汕头大学东海岸校并投入使用。
——推动产业发展方面。
招商引资持续推进,吸引宝能、明园、雅士利和潮商集团等14家企业总部项目落地,成功举办由国家工信部和广东省政府联合主办的2022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大会,将永久会址落户汕头。推动发展特色金融产业,创设“华侨产业母基金”“华侨板”“助企贷”等一系列涉侨金融服务平台,引金融“活水”助企纾困。
——深化文化合作方面。
开展海外华文教育工作、改造提升海外华文教育创新发展中心工作环境并获评广东省“华文教育创新发展基地”、筹划成立汕头市海外华文教育创新发展协会,探索华文教育“汕头路径”,有效促进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播。建设运营数字科技产业基地等平台,引进58家数字科技型企业落地和人才就业,提供就业岗位1900多个,赋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加强权益保障方面。
推动华侨试验区搭建凝侨聚侨平台,完成国际侨才港和“华侨之家”项目建设,高标准建设华侨人才服务中心,吸引和汇聚新侨创新创业人才和高端人才。
来源|汕头司法局立法二科